受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臭氧污染防治执法装备项目实施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臭氧污染防治执法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TGPC-****-A-****
二、中标信息
第*包:恶臭监测仪*台(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圣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红桥区小辛庄大街**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第*包:便携式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台(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圣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红桥区小辛庄大街**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见附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石岩、李慧秋、于丹、刘跃、冯健(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博宇
*.联系方式:***-********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天津市流域环境行政执法队)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赵国成,***-********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本项目向第*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九、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中标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招标文件公告:见附件
****年**月**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招标文件.docx 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臭氧污染防治执法装备项目中标明细单.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