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太湖县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渗滤液处理站设备采购及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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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GC**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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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太湖县城市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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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周先生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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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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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京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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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太湖县新城晋湖路晋湖家园小区*幢*层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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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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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计划工期 |
交货、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运营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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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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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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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 工期 |
交货、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运营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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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大道***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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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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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吕露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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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 | ||||||
技术负责人 |
曾德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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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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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水处理中心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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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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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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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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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业绩*:定海环卫综合服务中心中型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工程 业绩*:镇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系统技改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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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厦门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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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 工期 |
交货、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运营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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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号****、****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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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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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林鸿强 |
注册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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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 | ||||||
技术负责人 |
陈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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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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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圣王大道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污水处理工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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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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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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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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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业绩*:临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系统设备 业绩*:长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渗滤液处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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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广东威特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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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 工期 |
交货、安装、调试期:***日历天 运营期:自正式投入运营起*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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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黄金路*号*栋*单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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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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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张志雄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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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 ||||||
技术负责人 |
倪吴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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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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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一期)(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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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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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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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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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业绩*:桐梓县大关垃圾填埋场改扩建项目(渗滤液设备技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业绩*:遵义市播州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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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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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