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人民法院****年物业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河人民法院****年物业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采购需求有误,以本次澄清为准。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河人民法院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座**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蓬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