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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海南省地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为引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海南省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新时代海南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编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履行法治建设有关情况列入局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编制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组书记、局长带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研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构建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为局党组和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发放法
律法规相关书籍,举办领导干部《宪法与防震减灾法律法规》专题普法讲座和新任职领导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举办市县地震部门工作人员法治工作培训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选聘法律顾问*名,公职律师*名,为巨灾防范工程、防震减灾核心业务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加强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审核把关,确保在法治轨道上高效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三)依法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
一是突出重大项目引领,赋能海南防震减灾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机制、强化合作,推动巨灾防范工程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显著增强了海南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提升了海南省震害防御业务化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填补了海南省海洋浮标观测的空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坚实地震安全保障。
二是全面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进一步夯实监测预报预警业务基础,加强制度和服务保障。开展行业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示范建设,为省内“高地大 ”等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提供高效优质地震预警信息服务。编制监测预警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机制流程,提升应对能力。积极应对超强台风“摩羯”,最大限度保障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运行。进一步提升科技管理与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外事交流工作。稳步推进海南国际防震减灾科技交流中心建设。加强科研项目管理,获批*项“三结合”项目。主动探索科技创新,应用背景噪声成像技术开展活动断层探测。积极开展外事工作,配合中国局完成年度外事工作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组织科研人员前往日本开展防震减灾方面外事活动。
三是震灾风险防治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组织开展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排查风险隐患;主动将工作成果通报市县政府,为地方政府提供防治策略,赋能地方经济发展。主动联合省住建厅,建立健全加固工程联络协调机制,推动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构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动态更新机制,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建立科学高效自然灾害防治体系。
四是基层防震减灾工作基础全面夯实。组织召开年度全省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联席会议,编印市县防震减灾、抗震救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落实市县防震减灾主体责任。推动市县防震减灾机构纳入应急管理局,完善地方防震减灾体制机制。举办市县防震减灾能力提升培训班,推动中心站与当地应急管理局协同合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五是防震减灾科普新局面初步形成。主动承办****年全国“地震科普携手同行”主题活动首场活动。推动教育主管部门将防震减灾科普纳入社会事务进校园正面清单,突出防震减灾价值引领,进一步扩大了防震减灾科普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科学开展地震应急处置
强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开展大震应急物资装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效能。组织指导市县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妥善处置乐东有感地震事件,进一步提升基层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五)着力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地震活动断层 探测工作。地震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地震监测站网监控 基础信息》地震行业标准编制,《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地方标准 已获立项。
(六)严格规范开展地震行政执法
**项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事项纳入《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年版)》。编印《海南省地震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全年组织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执法检查*次。完成*项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行政许可。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全国防灾减灾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民法典宣 传月 ”“国家宪法日 ”等为契机,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防震减灾 法》《海南省防震减灾规定》《地震预警管理办法》等普法宣传; 联合省司法厅、共青团海南省委开展“筑梦公益 普法先行 ”普 法云直播活动,解读宣贯《海南省防震减灾规定》;组织制作《海 南省防震减灾规定》政策解读,参与应急管理部组织的普法作品 征集展播;加强防震减灾普法管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
(八)依法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无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纠正。
(九)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积极选派人员参加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法》修法专班工作,深度参与《地震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管理办法》起草。*人首获省行政执法监督资格,新增*人获国家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资格,* 人获省行政执法资格。落实《海南省地震局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加强制服标志管理。开展省级地震部门行政执法证件集中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执法队伍信息,提高执法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行业标准未修订;二是地震标准化进展略缓、不能很好适应“*+*”业务布局;三是防治队伍建设较滞后,缺乏法律专业人员,事业单位没有工作人员支撑法治工作;四是地震行政执法融入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程度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措施
(一)健全法规标准体系。以《防震减灾法》修改为龙头,系统谋划我省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加大条例、规章、制度修订力度,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推进地震标准化。健全完善标准预研立项、起草审查、发布宣贯、评估复审各环节制度流程,修订地震标准化管理办法。根据“*+*”防震减灾业务布局,尽快修订完善地震标准体系框架和各业务领域标准体系,加大监测预报预警、探查区划评估和公共服务标准供给力度,加强标准实施应用与监督。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选派优秀年轻骨干参加执法资格
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服装和装备采购,提升地震行政执法队伍形象,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强化地震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融合。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地震行政执法与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相融合的制度体系,明确各方职责与执法流程。强化人员培训,开展跨领域业务培训,让执法人员熟悉地震执法和应急管理执法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地震和应急管理执法相关信息,提高执法效率与协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