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消防大队一中队、二中队原营房厨房、卫生间及宿舍等设施维修改造、芒山高铁站公厕建设、芒山镇僖山中学公厕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永城市消防大队一中队、二中队原营房厨房、卫生间及宿舍等设施维修改造、芒山高铁站公厕建设、芒山镇僖山中学公厕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项目名称:永城市消防大队一中队、二中队原营房厨房、卫生间及宿舍等设施维修改造、芒山高铁站公厕建设、芒山镇僖山中学公厕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中心编号:永公建【****】***号
招标编号:永建招标【****】***号
二、招标公告媒介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评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杨建军、杨礼锋、张志天、赵波、赵艳艳
四、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中标人:永城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投标报价:*******.**元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项目经理:刘岩
项目经理证书类型及编号:二级建造师;豫************
第二标段:第二标段投标人数量不符合开标要求,予以流标
五、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六、异议和投诉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永城市欧亚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与新中大道交叉口东南角世纪村*座*-*层西第*户
联系人:王经理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