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 灵宝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8月30日
预算金额:39.15万元
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583*******
联系人:胡**
单位: 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学校
招标人
0398*********
联系人:李**
单位: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灵教竞磋(*******号;LBGZ[****]***-ZC***

*、项目名称: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评审日期:************

二、成交情况

包号

服务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LBGZ[****]***-ZC***

择优选取*家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食堂劳务服务。该项目由学校直接管理经营,采购人负责食堂食材采购、提供经营场所和所有炊事用具,供应商负责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等有关用工服务 (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灵宝亮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康庄路惠美佳东**

 


******.**

序号

名称

质量要求

服务期

项目负责人

*

灵宝市豫灵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有关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学年

苏红亮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宝国、史宏智(组长)、张晶(业主评委)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个工作日)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灵宝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

采 购 人:灵宝市豫灵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

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河滨东路北段金水湾公寓****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

 

三门峡市最新招标
河南省 | 三门峡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11小时前
河南省 | 三门峡市
发布时间:17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