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水单位:
为科学调配水资源,保障取水户合法权益,促进节水和减排,根据《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浙江省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和《宁波市水预算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年)》要求,经征求意见和审核研究,现下达****年度取水计划(水预算)(详见附件)给你们。
请各取水单位认真执行,做好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若取水单位因生产经营发展确需增加年度取水计划(水预算)的,须在****年*月**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超计划取水的(除公共供水企业外),依法依规执行累进加价政策;超许可取水的,依法依规处理。
附件:****年度取水计划(水预算)汇总表.doc
宁波市水利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