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中湾村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湖南省 | 湘潭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8-31
预算金额:74.260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8-26
开标时间:2022-09-01
项目名称: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中湾村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项目
联系方式
0731*********
联系人:左**
单位: 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731*********
联系人:赵*
单位: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
0731*********
联系人:江*
单位: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公告发布时间:****-**-** **:**:**原文链接地址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中湾村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中湾村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 
*、委托代理编号:LYZC-********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 元。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条款 预算
* 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中湾村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成效评估项目 一、服务地点:
湘潭县河口镇中湾村;
渠道长度:渠道总长度****.** m;
渠道起点:与解放港高排渠相连处(板桥加油站对面);
渠道终点:渠道湘江入河口(解放港);
二、目标要求:
(*)结合耕地污染成因排查成果,通过切断镉污染主要迁移途径、管控耕地源头污染风险。
(*)将在灌溉渠道底泥治理方面进行试点示范,对工程实施后,底泥、河水和灌溉水的污染物浓度改善情况进行评估,建立底泥-河水-灌溉水管控模型。形成耕地灌溉污染底泥源头防控成效评估技术成果。
*.*. 完成时间:主体示范工程完成后为期两年的效果跟踪。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主体施工项目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额**%,评估成果通过相关专家评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完成效果跟踪后支付项目尾款。
 
 
合计:      ******元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
否(  )
是(√)
否(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副本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请从****年*月**日~****年*月**日 **:**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年*月**日 ** 时**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 **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和电话
采购人:湘潭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左先生
电  话:****-********
地址:湘潭县河口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三楼
联系人:江媛  赵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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