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临 土告字 [*** * ] *** 号
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东 塍镇 一幅国 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工业“标准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 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建筑 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 |
临海市东塍镇绚珠村( **-**-*地块) |
**** |
一类 工业用地 |
**%- ** % |
*.*-*.* |
≤ **% |
**年 |
*** |
*** |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等相关要求: 详见临自规条 [ **** ] * 号 文件、《临海市工业项目 “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 *.准入产业: 竞得人可选择以下准入产业: ***.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 . 照明器具制造; ***.日用杂品制造 。 具体要求 详见《临海市工业项目 “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临海市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或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竞得入选人须 *个工作日内,到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接受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即视为成交,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非临海工业企业须在*个月内在临海市内注册成立新公司,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 *个工作日 内,须与 东塍镇 人民政府 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 “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方可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证处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手续。若竞得人逾期签订《临海市工业项目“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的,则视为违约,无权要求退还竞买保证金。
四、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 CA认证)网址: *******************************************************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
(二)报名时间: *** * 年 * 月 ** 日 *:**时至*** * 年 * 月 ** 日 **:**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 * 年 * 月 ** 日 **:**时)
(三)拍卖时间: *** * 年 * 月 ** 日 *: * *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关拍卖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浏览或下载网上拍卖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六、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 *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付利息。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竞得人须于 ****年*月**日前到税务部门缴纳出让金余额。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www.linhai.gov.cn)上公布。
(二)咨询电话:
*.实地踏勘联系人 : 何女士 (电话: ****- ******** )
规划联系人 :林 先生(电话 : ****- ******** )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下午**: * *-**: * *
特此公告
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