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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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项目 | ||
采购单位 | 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 交易编号 | GSQS-****-***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县级财政资金 |
联系人 | 范江涛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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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报名截止时间 |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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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项目 | GSQS-****-*** | 服务类 | ******.* |
公告内容
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项目,已经县政府十八届第**次常务会议研究,由正宁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招标人具体实施,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的通知》(甘政办〔****〕***号)、《甘肃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委托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进行邀请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QS-****-***
*.项目名称: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工作项目
*.招标控制价:******.**元
*.采购需求: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资字[****] **号)文件编制正宁县****年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并出具相关成果资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三、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相关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截止时间同上传资质截止时间。
(*)供应商签署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须提供房地产评估资质或土地评估备案资质;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方式
*.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加盖印章的PDF格式文件)。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七、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日。
所有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盖公章)、电子版U盘*份(word格式及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价;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正宁县县城南街*号
联系人:范江涛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甘肃全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南庄小区***号
联系人:李龙龙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