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 人民法院****年档案室密集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通江县人民法院****年档案室密集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第*条 支付方式由“一次付清”修改为“分期付款”。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商务要求-第*条 付款进度安排由“*、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资料完整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修改为“*、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项目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资料完整无误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通江县人民法院
地址:通江县高明新区高明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号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四川毅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