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建设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市 | 宝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1-01
项目编号:SHXM-00-20231012-1079
预算金额:0.1323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4
开标时间:2023-11-14
项目名称: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建设
联系方式
021-********
联系人:未*
单位: 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招标人
6588****
联系人:严**
单位: 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6588****
联系人:刘**
单位: 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

项目名称: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建设

预算编号: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建设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本次招标项目为上海(宝山)科创法律服务创新中心展示馆平台建设及部分改造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年**月**日前到货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审时中小微企业产品均不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网上投标,并将纸质版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号**楼****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号**楼****室进行网上开标。网络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代理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响应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供应商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供应商若需撤回已签收的响应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代理机构; *、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响应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供应商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供应商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宝山区司法局

地 址:宝山区淞宝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力库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逸仙路***号**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文娟、刘小娟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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