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朝阳路南双溪路西商住地块项目(东悦府)小区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工程名称 |
嘉兴市朝阳路南双溪路西商住地块项目 (东悦府) 小区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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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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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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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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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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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标价(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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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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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邹胜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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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证书编号 |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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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
总工期***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电力部门的审查,施工周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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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目标 |
设计质量要求: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并确保顺利通电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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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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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迅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因未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中第九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 (机电或电力相关专业,如技术职称证上无专业时,须提供机电或电力专业的学历证书) 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且担任过电力工程类设计负责人或电力工程类施工负责人或电力工程类总监或电力工程类工程总承包(或EPC)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若合同中无法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应能提供业主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提供相关证书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盖章)”,经评标委员会决议,作否决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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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招标人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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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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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联合体情况:浙江嘉恒科创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嘉兴市恒光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总价:********元(其中设计费报价******元,建安工程费报价********元)。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邹胜超;设计项目负责人为王超;施工项目负责人为邹胜超。 *. 中标人资格业绩:城东路东华玉路北地块商品房项目(华梦锦园)小区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工程配电工程。 *. 中标人业绩: (*)城东路东华玉路北地块商品房项目(华梦锦园)小区配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合同金额:****.****万元; (*)嘉兴岑山***千伏输变电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合同金额:*****.****万元; (*)嘉兴伍子***千伏输变电工程(标段Ⅱ),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合同金额:*****.****万元; (*)云缦世家小区配电工程,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合同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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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市政务数据办:******** |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依照《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号)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