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JX******** | |||||||
项目名称: | 庐山索道上、下站台二处门店(整体面积约***㎡)租赁权 | |||||||
标的名称: |
庐山索道上站台二层右侧(**㎡)、索道下站台入口右侧(**㎡)租赁权,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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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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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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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意愿人,则变更挂牌条件,待重新办理挂牌手续后再次挂牌。 | |||||||
项目简介: |
庐山索道上站台二层右侧(**㎡)、索道下站台入口右侧(**㎡)租赁权: 该资产面积共计约 ***㎡,租赁年限:*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中标者应在中标后十日内取得如瑞幸咖啡、西贡咖啡、库迪咖啡、蓝山咖啡(或其他同等品牌)等品牌的品牌授权书进行经营,否则中标无效,招标人不与其签订租赁协议,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同时如品牌出现过食品卫生问题或负面影响都不得在庐山经营。)起拍价:**.**万元/年。竞租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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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租金:按年缴纳,逐年递增*%(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后期缴纳租金以此类推)。 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甲方):九江市庐山交通索道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位于:庐山市牯岭镇的门点或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房屋基本状况。 一、房屋位置: 二、房屋状况:房屋共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交付时水表读数:,电表读数:,其他(没有填“无”): 第二条房屋用途。 一、乙方承租房屋从事(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经营业务。 二、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将房屋转借给他人,不得以承租经营权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如果乙方需要将经营业务或者公司股份转让或者抵押给他人,必须首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三、乙方经营项目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符合政府行政的审批要求,经营范围为。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并服从甲方对该经营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甲方或者行政部门要求对房屋调整经营范围的,乙方应当配合调整工作。 四、如乙方违反约定,将房屋转借给他人,或者以承租经营权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或者乙方没有取得甲方同意,将经营业务、公司股份转让或者抵押给他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且乙方对本合同未履行完的期限,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以一次性付足全部租金的方式,向甲方承担惩罚性违约责任。 第三条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承租期间,如乙方经营出现困难,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但应在解除合同时,补偿甲方六个月的租金,作为甲方重新招租的经济损失。 二、该房屋第一期的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逐年递增*%。 每期的租金约定如下: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元.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元. 三、订合同时,乙方在租金外,另行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填写具体金额)元。保证金不计算利息,在合同期满终止时,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形,并且结清了所有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将退还给乙方。 四、租金按年度预先支付,第一年度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付清。以后每年度的租金,以签订本合同的月份为准,在每年度结束之前的一个月,乙方应当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五、甲方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九江银行营业部 名称:九江市庐山交通索道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六、乙方逾期没有付足租金的,每逾期一天,均应当按照欠付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逾期超过六个月的,甲方在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时,乙方有权查验房屋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双方在查验固定资产及附属设施等之后应制作清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二、签约之前,承租方应在中标后*天内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如存在安全隐患,承租方可以不签约,出租方退回承租方招投标全部费用,不承担其它任何责任;如果承租方要求继续签订并履行合同,乙方应当承担房屋安全维修义务,并承担使用房屋中出现的全部责任。 三、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视为甲方交付的房屋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四、签约后租赁物如存在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如果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承租方未维修到安全状态,承租方应停止营业,合同终止,出租方不退承租方租金及保证金。租赁物的日常维修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承租方如需对租赁物进行改造装修,应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方保证装修改造方案必须经规划设计、执法、消防等部门批准并报出租方书面同意,提交有资质的认定机构的《房屋维修评估报告》后方可进行施工;承租方的装修施工完成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承租方保证不改变租赁物的原建筑物结构,不进行违章基建。承租方改造、装修、加建的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在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当无偿地移交给出租方。 六、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固定设施设备进行改变。如承租方对固定部分进行拆除或损坏,承租方必须在限期内恢复原样,同时出租方将视情扣除综合保证金。 七、出租方根据上级或其他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对于经营场所进行环境整治、维修、改造提升时(包括需要停止营业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形式的补偿。 八、乙方在使用房屋前,应以甲方为受益人,购买房屋财产保险,保险费缴纳金额不低于****元/年,用于保障房屋用电、用火等安全。购买后须将保险单存放在庐山国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保管。 九、乙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安全使用和日常维修,甲方将房屋按合同签订时的现状租赁给乙方,如有水电、漏雨、破旧等使用问题,由乙方自行维修解决。 十、乙方负责承租商铺的改造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保证开墙、拆梁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装修方案必须经规划设计、执法、消防等部门批准并报甲方书面同意,提交有资质的认定机构的《房屋维修评估报告》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的装修施工完成后,经上述有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乙方保证不改变商铺的原建筑物结构,不进行违章基建。乙方改造、装修、加建的部分,其产权归甲方所有,在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无偿地移交给甲方所有。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庐山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合法经营、诚信守信;自觉缴纳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税及购买承租经营场所内的财产保险;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债务及相关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乙方在承租期间,应当检查、检修房屋的电路线路老化、破损等安全故障,确保用电安全。如因电路老化、破损等安全故障引发火灾的,一律推定为乙方的责任。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已交纳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并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发生如下违约情况的,甲方将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并且不返还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交纳的租金: *、未按约定时间足额交纳租金超过六个月;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损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 *、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停止营业或变相停业**日以上; *、不服从《庐山牯岭街经营场所约定责任书》。 *、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乙方因上述情况或其他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按损失数额对甲方进行赔偿。 四、如遇政策、国家征收、政府拆迁等原因需要乙方搬离的,双方的合同应当解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拒不搬离的,按照折算后的日租金的十倍向甲方承担惩罚性的违约责任。国家征收、政府拆迁补偿款中,对于乙方经营损失的补偿,搬迁费用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五、因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全部承租年限总租金**%的违约金,并有权扣除综合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同时扣除综合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终止,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给予任何补偿,造成出租方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当另行赔偿。 六、因承租方单方终止合同或承租方违约导致终止(解除)合同的,出租方不退还承包租金,并扣除全部综合保证金。在合同到期或承租方违约终止合同,在终止(解除)合同后五日内承租方需自行清空租赁物(经营点)内承租人自行添置的物品。逾期视为承租方放弃在租赁场所财产的所有权,出租方可以任意处置并进行清理,清理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七、因出租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出租方应返还承租方已交纳但尚未履行部分的租金,并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因出租方违约,承租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要求。 八、本合同终止(含违约终止、合同解除)或到期时,承租方应于*日内将租赁物(经营点)内承租方所有的物品自行搬离;若逾期未搬离,视为承租方已经抛弃遗留物品,并且承租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五倍,按***日折算日租金,向出租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同时,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损毁、缺失等责任。 第六条合同终止。 一、在本合同因租期届满、合同解除、中途放弃承租等原因终止时,乙方应*日内在将该房屋及改造、加建、装修的部分全部无偿归还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者损坏,如有损毁,乙方应修复或赔偿。 二、合同到期后,房屋资产完整,且乙方无违约及其他纠纷的情况,甲方经书面验收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三、如甲乙双方其中的任何一方因不包含于本合同第七条的原因,需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终止合同。 四、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日内将房屋内乙方所有的物品自行搬离;若逾期未搬离,视为乙方已经抛弃遗留物品,并且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四倍,按***日折算日租金,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到场的情况下,将物品搬离,且不承担物品损毁、缺失等责任。 五、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承租权,续租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以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第七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或因政府政策调整、需要拆除、征收该房屋,使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承租方经营的管理要求及相关约定事项 *、服从公安、市场监管、执法、税务、卫生、消防、文化、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依法纳税,按章办理各种证照,费用自理。 *、执行庐山市政府、庐山管理局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景区经营商户的相关规定,如不执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视为承租方违约。 *、接受出租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到出租方因防火、防雷、防汛等自然灾害,及政府接待活动、基础建设、应急及安全管理等特殊情况下达的关闭景点、封山等通知,不论在节假日、淡季、旺季,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接受。若因此影响承租方正常经营,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损失,出租方不给予经济补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景区管理相关单位对景点游步道、景观建筑、安全护栏等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应书面或口头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若对承租方经营造成影响,出租方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承租方要强化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属非庐山籍居民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理,并向出租方登记备案。同时要强化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防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如发生相关案件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和补偿。 *、严格执行《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严禁任何形式的室外经营行为。承租方在合同期间不得擅自将经营点转租、分租给他人,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物并终止合同,且不退还未履行完部分的租金,并扣除全额综合保证金。 *、因重大政策调整、上级部门管理要求等需要撤销本合同(经营点),出租方按日计租退还剩余承包租金及剩余综合保证金(每日租金按当年全年租金除以***天计算),不给予其他任何补偿(遇政府拆迁经营损失的补偿归承租方)。经营相关设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 *、承租方不得在租赁物(经营点)任何地方加装遮阳蓬、雨棚,墙面不得支撑雨棚等有碍观瞻的设施,室外不能撑太阳伞;可拆装的门(窗),等均应放置在经营场所内,不得放在户外,不得占用游客服务点空间;不得在经营场所外或游客休息区摆放桌椅、冰箱(柜)等设施,临街严禁油污排放。 *、在景观建筑内经营的,应保证该景观建筑正常开放。擅自关闭景观建筑,导致游客不能正常游览的,发现一次扣罚综合保证金****元,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形由出租方终止本经营租赁合同,承租金及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应根据景区要求开门营业,未按景区要求开门营的一次扣罚综合保证金****元,出现第二次类似情形由出租方终止本经营租赁合同,承租金及综合保证金不予退还。 *、承租方不得在指定经营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在准许的室内范围内经营。经营点一律不允许出店、出窗、出墙经营,外墙不允许悬挂商品出售、展示,不得粘贴广告、贴画等。 **、经营点内柜台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承租期满后柜台由承租人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承租方工作人员应按照出租方的要求统一着装,规范经营,没有统一着装,每发现一次扣除综合保证金***元,服装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承租方应确保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意识,做到优质服务。商品、服务应明码标价,并应按照景区标牌标识管理要求制作标识标牌。 **、承租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出租方或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 **、承租方应在明显、方便位置张贴庐山景区统一服务评价二维码,接受游客及社会各界监督。张贴服务承诺书,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 **、承租方不得随意关门歇业(按照景区游客接待时间开门营业,不得随意关门停业),每发现一次扣除综合保证金****元;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出租方报备。 **、承租方应做好优质服务工作,维护庐山旅游形象,切实服从景区职能部门及出租方的管理,执行景区职能部门及出租方关于服务质量工作的要求。如果承租方服务质量出现问题,受到客人投拆的,由出租方利用承租方综合保证金对客人的投诉进行先行赔付,赔付后承租方应在三天内补齐综合保证金,未及时补齐,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年成交租金超**万元(含**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必须在该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在庐山市牯岭镇注册有限公司进行经营,营业收入必须进入该公司,并积极办理升规入统工作。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租方交纳的综合保证金不退。年成交租金不足**万元的标的承租人应注册个体户或公司经营,但所有收入应先进入甲方下属公司( ),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以保护甲方下属公司( )统计上报,并达到申规入统要求,增值税由甲方下属公司( )代为扣缴。 **、承租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做好租赁房屋的安全管理工作。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房屋做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排查安全隐患,保障其生命和财产安全。 **、承租方应配合出租方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承租方应停业整改,停业整改后仍未达安全要求并擅自营业的,出租方可终止合同,出租方不退承租方租金及保证金,无偿收回租赁物(经营点)。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如因乙方服务造成客人投诉,乙方应及时处置,确保不产生网络舆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网络舆情,一次处罚****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网络舆情,造成庐山负面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承租方经营责任 *、负责本责任区的卫生“门前五包”责任,负责经营点周边五米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垃圾箱(桶)清理,确保租赁场所整齐、清洁、明亮。 *、负责本责任区防火责任。不得在景区室内外用火(液化气)取暖、做饭及其他用火。防火期内必须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管理,负责本责任区的防火宣传、监督、报告、扑救等职责,劝阻及防止游客在责任区吸烟等用火行为发生。租赁物(经营点)如发生火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负责本责任区的安全,维护好经营点秩序,积极做好游客的救助工作。 *、承担保护本责任区的景物、景观和服务设施的义务。 *、承担本责任区内各种险情及时发现、上报的责任。 *、承租方有义务加强经营点值班,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如出现问题由承租方自己负责。 第九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享受优先承租权,续租须与出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以重新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但承租方不得以享有优先承租权拒绝在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归还给出租方,而应当先行归还房屋,再按出租方的招租程序参加竞租。 第十条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时签订《综合责任书》、《服务质量承诺书》及《经营网点安全服务责任书》,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共同协调作出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二、本合同签订前的招投标所有书面文件、合同附件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确认在本合同主体中载明的地址及电话,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及电话。因为本合同的事务联系、或者发生公证、诉讼、司法执行等事务的送达,双方约定一律以EMS邮寄的方式进行,一经到达送达地址,即视为有效送达。一方需要变更送达地址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方各执两份,行政交易中心留存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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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等均可报名。 (二)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人须交纳相应数额的竞租保证金到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保证金不充抵成交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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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先购买CA锁(CA锁购买地址:九江市滨江路***号老民政局大楼*楼(九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咨询电话:****-*******)。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 。 *、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银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特别提醒:标的保证金数额大于等于一万元时,请使用一类银行卡进行保证金转入操作,非一类银行卡入账后,因银行卡限额等原因造成的保证金退款延迟、退款异常等问题,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 *、保证金不接受通过非转账方式入账,只能通过转账方式体现,不接受现金缴纳方式入账、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以及非报名人账户转账。自然人报名应从其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出,公司法人报名应从同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竞买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网络竞买时间:****年 * 月 * 日**:**开始,自由竞价时间**分钟,限时竞价***秒,加价幅度为*.*万元。 *、竞租人在网络竞价时间前,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网络竞价成功后,承租人须持身份证明材料(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成交日后*个工作日内到江西泽泓司辅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承租人应按年租金的*.*%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拍卖成交后,承租人付清所有款项及成交结果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期满后,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委托方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承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未竞得人的按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原路返回。 二、挂牌及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 * 月 *日**时止。 三、标的展示地:标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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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李先生(标的咨询)***********谢女士(报名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