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武穴市交通运输局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穴市北川路**号 | 地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饶先生 | 联系人: | 高先生、潘先生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网址: |
标段 | 资质要求 |
wrgjsj-* | 同时具备: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标段 | 业绩要求 |
wrgjsj-* | 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近*年独立完成过*条里程**km以上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近*年独立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wrgjsj-*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wrgjsj-* | 项目负责人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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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 *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工作。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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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联合体各成员的单位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联合体牵头人的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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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组成 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资历表、承诺函、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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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
*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超过*家;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任务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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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由承担同一专业分工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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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完成过*条里程**km以上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 (*)近*年独立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近*年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投标人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招标公告附录*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 *、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单个业绩若能同时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中的多项业绩指标,则该业绩可分别计算;单个业绩包括多座满足上述要求特大桥业绩的,则该业绩中满足要求的特大桥业绩可分别计算。 *、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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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中有不满足上述信誉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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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人员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近*年作为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完成过*座主跨跨径不低于***m的新建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勘察工作。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扫描件;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扫描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工程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该业绩项目的业主出具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年*月以来任意连续*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道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专业。 (*)近*年内完成的勘察设计项目是指勘察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并且行业主管部门关于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在****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投标人仅承担初步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仅承担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同时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的,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以上人员均不允许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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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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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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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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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组成 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 |
*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分项报价超过标段(包)的分项限价。 |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①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②投标报价中的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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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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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