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秋路(华埔路至纵四线)道路工程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本项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试验员:*人”,修改为:“试验员:按建办人函(****)***号文没有设置的试验员岗位,无需要求配备。注:试验员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注:*、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