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大英村原村部租赁项目
采购公告 安徽省 | 滁州市
发布时间:17小时前
项目编号:2024HDWNA01003
项目名称: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大英村原村部租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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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大英村原村部

租赁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大英村原村部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HDWNA*****

主管部门

来安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

公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始至*****止。****** ** :******:***秒。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期(年)

租金底价/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滁州市来安县大英镇大英村原村部

*.**层

*.房屋权属情况: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房屋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房屋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该房屋水电情况:能正常使用。

*.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房屋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室内电源线损坏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承租人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的结构。

*.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标的与本公告中公示标的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为准。

. 租赁仓储。*. 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违反文明创建的相关规定,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有毒、有害、易燃和爆炸物品,如因承租人违反上述约定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租赁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

*万元首期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

**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承租人须自行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维修工作(含对墙体屋面地面及管道渗漏破损等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移交时室内遗留的杂物及建筑垃圾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清理,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应于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移交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最终成交结果以成交公告为准。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登录未支付”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

保证金支付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记成功,不承担任何责任。

保证金状态为“已支付”的意向承租人方可点击“进入竞价系统”参与竞价活动。

本项目标的每轮加价幅度:元或其整数倍。请使用IE**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注:意向承租人须在公告期内完成注册、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手续造成无法参与竞价的,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注册、登记及竞价等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本公告电子附件《农村产权交易操作手册》。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成交公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布后,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可转为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人防联合体大厦*楼(大厅),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七、其他说明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

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免责声明

安全性服务不会发生出错等使用省主体库服务而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商业信誉)省主体库不承担赔偿责任,省主体库需要进行服务器配置在此期间发生的服务或者由于网络服务供应故障

孙主任,联系电话:***********

注册

***合肥市滨湖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四楼办公室

技术咨询电话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附件

房屋委托方(甲方):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租赁用途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等相关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含风险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含风险保证金)为人民币(元),乙方应在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含风险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含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含风险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首年租金为人民币:(元)。递增情况。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元),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交付

*、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第六条:房屋收回

*、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甲方对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予、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其他业主以及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到期前,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参加新一轮的房屋招租竞标,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合作经营

*、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欠缴各项费用达

*、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每延迟一天应按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

*、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剩余租期总租金的%

*、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标准承担违约金。

*、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标准承担违约金。

*、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并报安徽省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鉴证。合同签订地点:。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相关部门备案份。

委托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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