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BH******地块土方清表工程
原项目编号:****HABGN*****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BH******地块土方清表工程询比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HABGN*****) 一、投标人疑问部分: *.我单位参与包河区 BH****** 地块土方清表工程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土方工程金额不低于*** 万元的施工业绩。 请问:我单位提供土方业绩为分包工程业绩,竣工报告有合同甲方单位盖章,且土方工程金额不低于***万元,请问该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此补疑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号*楼 联系人:董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 ****年*月*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