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名称 |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江津分公司零星维修、物资及服务类打包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六标段(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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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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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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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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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合同包) 名称 |
六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江津区美尚汽车饰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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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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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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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中标人 |
江津区美尚汽车饰品经营部 |
中标金额 |
评审价格:****.**元(以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单价报价”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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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YKBPX*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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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烟草公司江津分公司党建人事科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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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烟草公司江津分公司内管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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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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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号)和《重庆市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