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招标

招标公告 山东省 | 德州市
发布时间:01月16日
项目编号:ZYGS-QH-20250113
招标单位:齐河县人民法院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1-20
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联系方式
1761*******
联系人:李*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ZYGS-QH-********

项目情况:

包号 服务

名称 数量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齐河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外包项目 *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 

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年**月**日至 ****年**月**日每日上午** 

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时**分至**时**分(节假 

日除外)下载。

(*)营业执照;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注:(*)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 

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代理公司拒绝接受其报 

名,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 

资格的确认以开标时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邮 箱:***********@***.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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