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编号:LCKHFWZCZXGS(****)***号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站、灵川县袭汇旺角名门*F弱电井室分,用电项目的直接采购公示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基站、灵川县袭汇旺角名门*F弱电井室分用电项目,采购人为灵川电信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我公司在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用电,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度(不含税);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电费单价元/度)],灵川县袭汇旺角名门*F弱电井室分用电,按电表实际使用度数收费,电价*.**/度(不含税);每次电费=[(每块电度表本次抄表数-上次抄表数)之和×(电费单价元/度)],按季度结算,以转账方式支付。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桂林旺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电费清单或收据作为结算依据。
二、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内装有基站用于无线通信服务,无其他电源可用,必须使用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桂林旺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转供电。该项目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只能从唯一供应商: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桂林旺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现以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符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桂林旺合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川分公司
电话:***********
邮箱:***********@***.com
地址:灵川县灵北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灵川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