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关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197号A幢402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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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7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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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第二次)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夏街大道***A***房产,建筑面积:***.**平方米[本拍品按现状拍卖后清场交付]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

咨询看样:广东国际交易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登记)。

因无法进入标的物室内,故不进行集中看样,请自行看样。

四、特别提示: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到标的物现场勘查,未发现有人居住。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缴纳过户税费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承担的过户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及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审定为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自承担,其中应当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垫付税费后**个工作日内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到本院办理退税费手续,逾期未办理缴税和申请退税费的,本院将不再保留相应预留退税费款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解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在*******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粤****执恢***

六、其他: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三元里支行

联系人:易智峰 手机号:*** **** **** 座机:***-********;林梓艺 手机号:*** **** **** 座机:***-********

中国银行广州机场路支行

联系人:邓裕卓,手机:***********,座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城支行

联系人:龙经理:*******************-****,张经理:*******************-****

平安银行广州分行

联系人:丁璇,手机:***********

固话:***-********;王菁菁,手机:***********

座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广州市机场路****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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