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DCZX-****-***(重)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新县LED路灯节能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DCZX-****-***(重) 三、采购人: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崇左市大新县富康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覃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新兴大厦A栋**楼 联系人及电话:方工、****-******* 五、项目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六、更正日期:****年*月**日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补充: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细则(一)资格审查中删除以下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细则中“*、价格分”增加以下内容: “(*)为了避免价格的恶性竞争,保证整体项目的服务质量,当本项目投标人投标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低于**%时,投标人必须提供针对其报价做出书面说明(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成本分析,包括拟投入人员成本分析,拟投入设备、材料成本分析),并提供至少*个投标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低于**%的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验收证明材料及采购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人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作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恶意投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十五)技能控制系统方案(格式自拟);”现更正为:“十五)节能控制系统方案(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三.招标产品要求及改造技术要求(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路灯及相关设备要求) **、三中:“……菲利普(荷兰)……。”现更正为:“……飞利普(荷兰)……。”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章):大新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广西达成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