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氢氧化钠、三氯化铁(液体)、次氯酸钠、PAM絮凝剂、乙酸钠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苏市净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危险化学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其他
资料费用:***元/份:
领取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须具备《危险化学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备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
邮 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