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的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已按规定程序依法进行了评标,现就本次评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分公司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C*******
*.* 采购内容:委托代理全市的诉讼案件及协助处理非诉业务;服务范围:市分公司所辖各营业单位;
*.* 服务期限:一年;
*.* 标段划分:*个标段;
*.*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二、评审信息: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湛河区中兴路**-*号湛河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评标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物华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含税):*****.**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靖和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含税):*****.**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千分尺律师事务所
投标报价(含税):*****.**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五、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出后至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期间,潜在供应商严禁与招标人进行私下接触,如需项目咨询请与代理公司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号新芒果大厦**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邮箱:******@***.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谨对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