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垚壮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红圆大樱桃种植基地项目第二批次剩余土石料一宗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乐分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CL-****-****
二、项目名称:潍坊垚壮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红圆大樱桃种植基地项目第二批次剩余土石料一宗。
三、标的资产内容:
潍坊垚壮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红圆大樱桃种植基地项目第二批次剩余土石料一宗,剩余土石料数量:*****.**立方米,挂牌(竞价)起始价:***.***万元,竞拍保证金:**万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意向受让方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信誉良好没有失信记录,成交后需提供信用中国企业征信证明),不接受联合体、失信企业申购。如失信企业参与竞价,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潍坊垚壮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红圆大樱桃种植基地项目第二批次剩余土石料一宗挂牌(竞价)文件》。
*、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年*月**日**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
****年*月**日、**日标的物现场展示,联系电话:***********王先生、***********高先生。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年*月**日上午**:**-**:**,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齐鲁晚报。
九、其他相关条件:
*、本次出让标的资产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场地平整产生多余土石料一宗,标的成分、质量及瑕疵不作保证,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到实地查验,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摘牌(竞价)成交,受让方须按照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自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公司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企业征信证明;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山东新项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缴纳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汇至指定账户,然后携完税证明及缴款收据至出让方处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或企业有失信记录,将取消受让方资格,并扣除竞拍保证金。
*、涉及标的资产的一切手续和税费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挂牌文件中未涉及的手续费及税费)。受让方所交的款项(含交由第三方代收或代缴的款项)不足的,应于办理移交手续结束前按要求补齐。本次出让标的资产评估费****元由受让方承担,须自摘牌(竞价)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汇入相应公司指定账户。
*、受让方交清全部款项后,须按时对接标的资产,按照要求提供运输车辆情况、车牌及路线等信息,自行组织机械挖装运并在**个日历天内全部清运完毕。受让方必须确保进场运输车辆证照、保险等手续齐全,车况良好,在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能转包。受让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出让方要求清运所竞得标的,将视为违约。
*、项目区内外的装载、道路修建、运输道路的联系、洽谈、沟通、养护、修建及费用等事宜由受让方负责。
*、清运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人身安全、矛盾、纠纷、土地承包人等的民事协调、噪音、扬尘等环保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协调解决,且费用自理,出让方及拍卖人概不负责。
*、受让方车辆进入项目区内,须服从出让方统一调度,如受让方出现不予服从或提出无理要求的事项,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土石料减损、灭失、储量不足或受让方外运过程出现无法解决的问题、相关政策限制、不可抗力等原因,出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后,按实际运输量进行结算,出让方扣除结算款项后,将剩余款项返还给受让方(不计息),以上情形不视为出让方违约,受让方不得追究出让方违约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山东新项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潍坊垚壮农业种植有限公司红圆大樱桃种植基地项目第二批次剩余土石料一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