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循环产业园道路工程补充文件01号
变更公告 浙江省 | 嘉兴市
发布时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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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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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循环产业园道路工程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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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中,删除:“(****年*月*日指的合同签订时间)”。

建设单位: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章)

代理单位:浙江华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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