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澄清公告(一)
澄清/答疑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来宾市 | 兴宾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08月15日
项目编号:E4513002881002095001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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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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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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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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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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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_****新(有限数量制)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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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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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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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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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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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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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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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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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贺山村-安村段道路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如下澄清: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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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 有限数量制 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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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规定,评标时投标人此项“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评委在来建函{****}**号文 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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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的规定,评标时投标人此项“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分计。) :
施工企业信誉实力加权得分=根据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 ** %(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取**%-***%)×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根据实时公布的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百分制)×**%(招标控制价*亿元以上取**%-*%,*亿元以下**%-*%)×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权重(**%)【备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与项目所在地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占比之和为***%,具体权重由各设区市在比例范围内在发出招标文件前自行决定,把确定后的比例填入招标文件内】 注: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由系统自动读取,评委在“桂建云”信息发布的诚信评分公示栏目中查询、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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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 第(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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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很好满足施工需要。
良(*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较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较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较合理,较好满足施工需要。
中(*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组织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
差(* 分):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组织计划差,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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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的组织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注:设优、良、中、差,并对各评分等级设置一个具体分值,不设评分区间,需列明量化评审标准) 。
(*)优(**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合计**台(项)(含)以上;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科学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完全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具有一定设备储备。
(*)良(*分):拟投入的各类机
械设备、施工机具合计** 台(项)(含) 以上;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齐全且配备较合理,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设备型号、数量满足施工需要且配 置科学合理。
(*)中(*分):拟投入的各类机
械设备、施工机具合计** 台(项)(含)以上;且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基本齐全,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无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且配置科学合理。
(*)差(* 分):拟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辅助施工设备、器具不齐全, 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不呼应,存在重大缺漏,设备型号、数量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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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年**月**日**时**分 |
****年**月**日**时**分 |
三、发布澄清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http://ggzy.jgswj.gxzf.gov.cn/)、上发布。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寺山镇
邮编:******
联系人:邓工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励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榜山路***号裕达新世纪A区**栋****号**室
邮编:******
联系人:韦工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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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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