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2021]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 长丰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1-11
项目编号:2021ACCHZ00475
中标金额:516.35万元
项目名称: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
联系方式
0551*********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551*********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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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
品目

工程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区域 合肥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闫兴

 

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ACCHZ*****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思创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

中标(成交)金额:伍佰壹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

 

*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思创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陆万玖仟捌佰元整(******.**)

 

*包:

供应商名称:安徽海宏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绿地蓝海B****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肆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

名称:负压型救护车 ;品牌:凯福莱牌 ; 规格型号:NBC****XJH**型 ;数量: *; 单价:******.**元;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包:

名称:卫生应急车;品牌:天威缘牌;规格型号:TWY****XFYJ*型;数量:*台;单价:******.**元;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包:

名称:全自动核酸提取仪;品牌:江苏硕世;规格型号:SSNP-****A;数量:*;单价:******

    *)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喻廉,刘伟,刘向国,乔梅芳,闫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金额:第*包:*****元;*包:****元;第*包:****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疫情防控设备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址: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与杨公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话:****-************-********

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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