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人力资源派遣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需求: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辅助性岗位劳务派遣需工作人员预计**人, 做好日常服务保障工作。人员数量根据采购人用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发生人数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后自提供服务之日起三年,按年续约。
项目分包数量: * 个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邮箱(*******@***.com)。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
*.售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五、现场考察
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号吉林日报副楼*楼第三开标室。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套(电子版形式为U盘)。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号
联系人:王立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恒公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广德街 *** 号
联系人:石工
电 话:****-********
*.监督单位: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电 话: ****-********
信息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经办:石工
复核:冯红
终审:石旭
来源:吉林省长春市国安公证处
初审:石工
复审:冯红
终审:石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