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入口提升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的永春县农产品集中加工区基础设施工程-迎宾大道入口提升工程(招标编号:永建招字[****]***号),做出以下答疑及补充通知:
一、答疑
*、除了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需要附扫描件,其他人员是否只要在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那边填写人员信息即可?
答:其他人员只需在“七、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填写人员相关信息即可。
*、电气专业职称是否适用于本项目的水电安装相关专业?
答:符合。
*、水电安装专业中级职称可以用“机械”专业吗?
答:不符合。
二、补充通知
*、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第*点“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人数要求”中的“岗位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具体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人;土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人;水电安装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人;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 *人;”修改为如下:“岗位人员的最低资格和人数具体要求为:土建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人;水电安装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 * 人;园林绿化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 *人;”
注: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