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度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苏州市
发布时间:01月23日
项目名称:2025年度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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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年度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采购包*:***.******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第一标段:禽蛋肉类(冰鲜/生鲜)、果蔬类:*******.**元; 第二标段:水发水产类、冷冻藏品类:*******.**元; 第三标段:粮油米面类、干货调料类:*******.**元。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物资采购管理,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原材料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推动食堂后勤服务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故实施集中采购。食材品种包括禽蛋肉类(冰鲜/生鲜)、果蔬类、水发水产类、冷冻藏品类、粮油米面类、干货调料类,供应商应成立食堂配送项目专项服务小组不少于 ** 人,确定固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相关工作及提供各种服务,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须凭健康证上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注:本次采购分为三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对某一标段进行投标,也可对全部三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单位的得标上限数为*个标段,开标时将按标段号正序的顺序进行开标。递交第二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第二标段的得标权;递交第三标段投标文件且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但已在前期标段评审中获得中标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具有第三标段的得标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采购包*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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