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鄂EZW404别克君越轿车1辆)

招标公告 湖北省 | 宜昌市
发布时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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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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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鄂EZW***别克君越轿车*辆
资产类别 机动车 车牌号 鄂EZW***
车辆品牌 - 发动机号 -
数量 *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据评估报告记载: *、本次评估结论含增值税,未考虑拆除费用、运输费用等费用,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资产是产权持有人指定的,包括入账的资产和未入账的资产。产权持有人未提供的全部设备购置合同和发票,但承诺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为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本次评估仅对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对资产的权属不作认定。 *、现场勘察日,由于厂区已停电未进行通电,根据设备管理人员描述,设备均可正常通电启动。如资产处置时设备使用情况与设备管理人员描述不一致,评估值应进行调整。鄂EZW***门无法打开,此车的公里数由设备管理人员提供,如资产处置时设备使用情况与设备管理人员描述不一致,评估值应进行调整。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 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不包含车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宜昌江峡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湖北省枝江市白洋镇善溪冲村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船舶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交易保证金设定)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物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物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标的,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且递交保证金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上海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上海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的*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规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内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现场踏勘须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经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公告附件)。 *.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下载并阅读《网络竞价方案》(详见公告附件),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按照要求递交《受让确认书》。 *.意向受让方在向上海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经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的《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转让产权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需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接收标的资产并且完成标的资产的现状转让与交接,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受让方需在上海联交所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车辆的交接及过户手续,否则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该车辆。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迁入地车辆限购及指标管理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承担一切损失与责任,转让方有权重新处置转让标的。 **.本次车辆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过户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过户费、补办证件费用、以及车辆可能存在欠缴的车船费、保险费、年检费等相关税费)。车辆过户前,如车辆年检保险已过期,由受让方承担验车保险等相关费用。转让方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并协助办理。受让方承担从自行办理过户相关手续至完成车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意外事故,车辆损失等相关责任与费用。转让方承担移交办理过户手续前未处理的违章事宜及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项目受让方需按成交金额的*%向上海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挂牌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宜昌市发展大道**号厂区
联系人 弓文达
联系电话 ***********
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 项目*-竞价方案.pdf
* 【公示附件】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 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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