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号计划函要求,于****年*月*日就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区安保服务采购(GXZC****-G*-****-CGZX(*))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办公区范围内安全保卫服务采购(*项);
服务期:两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年**月**日。
四、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平生、李德萍、周建良、黄庆东
采购人代表:李卫(本项目)
五、本项目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南宁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鲤湾路**号
中 标 金 额:贰佰叁拾万叁仟柒佰柒拾陆元整(¥*,***,***.**元)
六、联系事项:
*.本项目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号
联系人及电话: 何珊,***********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广西南宁市朝阳路**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许佩玲;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采购文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