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市庐山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及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江西省 | 九江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预算金额:60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5-03-01
项目名称:庐山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及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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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庐山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及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庐山市人民医院检验科设备及病理科设备采购项目

*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②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④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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