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中明丰环境艺术设计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 ********MA*XG**Y*Q | 太平街道金澄路**号**幢***室 | **.**(均分制) | *% |
服务类 |
名称:****年度临湖镇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临湖镇辖区内。 服务要求:为辖区内各类广告的制作与安装服务,成交单位按照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设计、制作并安装。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为止或项目服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基准),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朱元吉、陆佳星、马燕
代理服务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收费比例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定收费比例,收费比例为:
预算金额***万元以下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预算金额***万元(含)-***万元部分,该部分预算金额费率为*.*%;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元整计收。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蓉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