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洋里乡梧溪村天池山生态文化旅游休闲项目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合德城闽招[****]***号
各投标人:
现就****年洋里乡梧溪村天池山生态文化旅游休闲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修改:
*、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资格文件第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修改如下:
九、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
我单位在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的《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派出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并向你方提供相应人员证书进行核对。若出现下列情形的,愿意无条件地接受你方作出的以下处理:
*、工程开工前,不论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全部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登记的,或无法在合同签订后 * 日内提供《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登记的人员证书的,或《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的人员证书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你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追究我方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我方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 万元违约金;其他管理人员每人每次向你方交纳 * 万元违约金。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
二、补充: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号中建大厦*楼。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或之前所发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闽侯县洋里乡梧溪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合德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