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陕西省 | 铜川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30日
项目编号:HAZB-2024-050.1B2
预算金额:8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8-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2
开标时间:2024-08-12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次)
联系方式
1592*******
联系人:未*
单位: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人
0919********
联系人:未*
单位: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B-****-***.*B*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市检察院消防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只须提交其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需提供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每天上午 **:**:** **:**:**,下午 **:**:**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区长虹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铜川市新区鼎丰国际 **层 **** 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成博

电话: ****-*******

陕西弘安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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