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振兴路幼儿园家具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
原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改为:****年*月*日*:**。
更正内容二:
原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五、样品要求”中“(四)提供时间:****年*月**日**:**至**:**”改为:****年*月*日**:**至**:**。
更正内容三: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改为:详见附件《评标标准》。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理。
*.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 姚子川
通讯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姚子川 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
说明: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黄山街道办事处提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魏雷
电 话:****-********、********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