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岸门口镇2024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甘肃省 | 陇南市
发布时间:10月13日
项目编号:KXAMK-010-01
项目名称:康县岸门口镇2024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
联系方式
1739*******
联系人:邱**
单位: 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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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康县岸门口镇 ****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KXAMK-***-**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康县岸门口镇 ****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
    采购方式 公开 项目类型 (A**)房屋建筑
    联系人 邱国亮 联系电话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 竞价结束时间 ****-**-** **:**:**
    采购单位 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 康县岸门口镇 ****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 KXAMK-**-** 工程-施工 ******.*(元)

    公告内容

    • 康县岸门口镇****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康县岸门口镇****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建设项目康发改发〔****〕***号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康县****年基层政权建设奖励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有误,予以作废。现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二、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况:将原有一层砌体结构职工食堂加以改造,在一层屋面设置会议室及办公室,同时配套设置两部疏散楼梯以供消防疏散。原有砌体结构,层高为*.**米,室内外高差为*.**米,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改建二层砌体结构为原有一层砌体结构屋面之上加层,加层层高为 *.** 米,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改建后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高度为*.**米为满足二层消防疏散,设置两部疏散楼梯,其中一部为混凝土楼梯,一部为成品钢制楼梯。

      *、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所有工程;

      *、计划工期:**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机构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本企业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具有同类施工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

      四、招标方式

      *、招标人通过陇南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本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

      六、投标资料的上传

      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年**月**日下午**:**分开始报名。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资料,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注: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理解公告要求,在线报名,填写报名联系人信息;在系统中提交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文件),等待业主方评审,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七、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年**月**日下午**:** 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八、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相符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送至招标单位;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九、联系方式:

       标 人:康县岸门口镇人民政府

       系 人: 邱国亮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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