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七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更正公告(一)
澄清/答疑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12-11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973001
联系方式
0773********
联系人:李*
单位: 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
0773********
联系人:秦**
单位: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目名称:****年七星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 招标编号:E*******************

三、首次公日期:****年**月**日

四、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上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更正事项:

更正项

正前内容

正后内容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词语定义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量清单;(*)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合同文件

*.*.*.**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含图纸修改通知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工程预算控制价造价成果文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 其他合同文件。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总平面图,施工图等图册。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总平面图,施工图及应由发包方提供的图纸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同条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实调整

 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涨幅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同条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涨幅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涨幅部分实调整部分实调整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造价的**%;发包人按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财政性投资预决算评审中心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最终结算总造价的**%;发包人按工程最终结算总造价的*%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仲裁或诉讼

首先提请桂林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如仲裁无法解决时,则向桂林市本工程辖区内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履约保证金

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合签订前提交中标价*%的现金(汇款到指定账户)作为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认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止。如果承包人无法获得一份不带具体截止日期的担保,履约担保中应当有“ 变更程竣工日期的,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或类似约定的条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完成整改后的*个日历天内,发包人支付保证金的**%;承包向发包人完成(施工) 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后,可向发包人申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个日历天内扣减承包人赔偿金和其应从承包人扣回的款项后,将履约保证金的余额退还给承包人(无息 ) 。

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址:骖鸾路高新开发大厦

 编:******

联系人:李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桂林市中山中路桂名大厦北写字楼*

 编:******

联系人:秦梓珺

 话:****-*******

*、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电话:****-***********-*******

    招标人: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更正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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