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号
*.项目名称:修武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安检房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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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公资采购G****-***号-* |
本项目为新审判大楼安检房建设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河南榛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王褚街道新安路与郑一街交叉口阳光大厦***号 |
******.**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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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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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武县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安检房项目 |
修武县人民法院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
张珍珍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陈向丽、董永魁、马建成(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参照豫招协[****]***号《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中的标准收取,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六、废标情况:无。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最终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排序*:河南榛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排序*:河南美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排序*:河南津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排序*:河南双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最终得分**.**分。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修武县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为民路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万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新丰二街怀庆药都*号楼****号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许女士
电话:****-*******、***********
发布人:河南万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