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N******** 项目名称###市屯溪区人民医院血透设备维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市屯溪区人民医院血透设备维保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需提供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近*个月及以上时间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和供应商公章,如:响应截止时间在**月份,则提供*-**月之间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 ********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