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长寺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链接:https://pan.baidu.com/s/***dTGiNsz_*DqxaysXSghw,提取码:o***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村民委员会用地(长寺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项目地址: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方泾浜西侧、千灯粮管所南侧
项目信息:本次调查地块占地面积****.*m*。该地块现状为空地,目前被周边居民开垦为菜地使用,内部种植有各类农作物,现状规划为娱乐康体用地(B*),未来规划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的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昆山市千灯镇大唐村方泾浜西侧、千灯粮管所南侧,占地面积****.*m*。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资料收集等途径,明确地块历史用途以农田为主,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地块与周边相邻地块现状及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企业,无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无地块内历史遗留污染物。
于项目地块内设置*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外设置*个对照点位,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分析。快速检测结果表明,砷、镉、铜、铅、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铬未超出北京市《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T***-****)中住宅用地筛选值。
综上,本项目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居住用地进行后续地块开发建设。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