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单县中心城区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二、招标项目编号:M***********apn**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变更原因:控制价下浮率变更
六、变更内容:
*、变更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施工(含设计、采购)控制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低于*%(即下浮率≥*%)”。
现变更为:“本项目施工(含设计、采购)控制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低于**%(即下浮率≥**%)”。
*、原招标文件中“本项目施工(含设计、采购)控制价确定方式为:以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计价规范、定额,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审定的金额为基础,下浮*%作为控制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低于*%(即下浮率≥*%)。具体结算时,以中标单位所报下浮费率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执行总价下浮原则”。
现变更为:“本项目施工(含设计、采购)控制价确定方式为:以招标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计价规范、定额,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审定的金额为基础,下浮**%作为控制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低于**%(即下浮率≥**%)。具体结算时,以中标单位所报下浮费率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中标下浮率固定不变,执行总价下浮原则”。
凡涉及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其它事项不变,特此说明!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单州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单县园艺街道舜师东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北***米湖西大厦
联系人:胡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