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珠自然资斗工****-**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龙西东二巷北侧、龙西路西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BA****|*******BA****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备注: *.上述地块为闭合红线单宗土地,以现状(净地)条件供地。*.上述地块绿地率:工业项目用地内部一般不得安排非安全生产必需的绿地,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需要的花园式工厂。*.上述地块建筑密度:一级建筑覆盖率≥**%。*.上述地块建筑限高:≤**米;须同时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号)要求。*.上述地块支付地价款期限:土地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下称《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上述地块动工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竣工期限:自《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截止之日起**个月内。*.上述地块建筑功能以工业为主,该项目所需厂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应超过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的**%,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厂房不宜设置阳台,厂区内的宿舍不得每间设置厨房。工业用地内独立设施的配套办公参照普通办公的平面形式布置,不得出现类似住宅、公寓、别墅、单身宿舍等居住建筑平面形式。*.上述地块范围内有*处水池及棚房构筑物,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已参照《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完成补偿工作,补偿款为*.*****万元。该标的物权益清晰,可继续使用,补偿款计入土地成本,与土地一并挂牌出让,在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该标的物归竞得人所有。*.上述地块设立的企业污染排放执行标准按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斗门分局****年**月**日出具的《关于明确斗门区井岸镇龙西东二巷北侧、龙西路西侧*****.*平方米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事项和出具地块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复函》意见执行。**.竞得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出让人提交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的《珠自然资斗工****-**地块建设和使用监管协议书》(下称《监管协议》)。如竞得人未能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签订《监管协议》,导致《监管协议》未能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合同》约定签订之日前完成签订工作的,则视为竞得人自行放弃竞得标的,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拍卖或者转让全部或部分用地及地上所建建筑物的,涉及受让人资格条件限制的,次受让人应当符合《合同》《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次受让人用以经营的产业必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并须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重新签订《监管协议》,按照受让建筑面积比例履行《合同》及《监管协议》相关约定及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所属行业及今后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及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的产业规划要求。**.竞得人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竞得人在办理上述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为开发本宗地首次成立其持有***%股权(全资)的单项开发公司的,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名称可直接变更登记至该单项开发公司名下,由该单项开发公司承担《合同》的所有权利与义务,视为同一合同,不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上述地块的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竞得企业今后投资项目,须符合相应的准入产业类别范围及地方产业发展导向。上述准入条件由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人民政府核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珠海市)/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珠自然资斗工****-**号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迎宾北路****号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号楼*楼交易大厅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吉大支行等银行
开户账号: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子系统随机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