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资示〔****〕*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年*月**日**:**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线上公开拍卖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G-*号 |
地块位置 |
大姚县龙街集镇特色商贸街 |
土地用途 |
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 |
出让年限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
受让人 |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龙街镇龙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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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 条件 |
容积率不大于*.*,建筑密度不高于**%,绿地率不小于**%,建筑限高**米,停车位指标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配建不少于**平方米公厕*座,集中式垃圾收集点*个。建设中必须严格遵循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并按照确定的规划条件开发建设,宗地不得用于建设国家限制类和禁止类用地项目。 |
二、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大姚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地址:大姚县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曹先生
大姚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