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锦州销售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解放路二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C********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服务范围:我公司满足公务用车加油为省外、省内外市和本市全域范围。
服务要求:我公司满足采购文件服务要求*、所有不同标号成品油均执行同一投标报价比率。 *、本项目按照比率报价,供应商提供各类油品的价格须按照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油品当日市场零售价(每升)综合下浮比例不少于**%执行。比率最高限价为***%。 注:下浮比例是指供应商给出的价格占发改公布的市场零售价格比例。例如: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油品当日市场零售价(每升)价格为***元,供应商给采购人提供的油品售价(每升)为**元,那么比率即为**%。 *、实际付款金额=当期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油品当日市场零售价(每升)×中标人所报下浮比例×实际用量。 *、如果供应商面向社会加油实施促销方案,应保证本项目采购单位同时享受其促销方案的权利。当促销价格高于定点加油优惠价时,定点加油优惠单价可保持不变;当促销价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在促销期间,享受低于定点加油优惠单价时的促销价格,保证加油优惠价不高于促销价。
服务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樊丽梅、张剑非、石若秋、吴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