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田源、嵩口卫生院彩钢瓦屋面修缮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福建省 | 三明市
发布时间:03月14日
招标单位:清流县总医院
预算金额:31.1698万元
投标截止时间:2025-03-20
联系方式
1506*******
联系人:杨**
招标人
1880*******
联系人:小*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信息来源:清流县总医院 更新时间:****-**-** **:** 点击: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源、嵩口卫生院彩钢瓦屋面修缮工程已由清总院委纪要[****]**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清流县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清流县总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众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县内公开邀请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田源、嵩口卫生院;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为准;
  *.*.招标控制价:******元;下浮率**%,即发包价:******元。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附件*-*:确认函(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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