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宣传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平乡县委宣传部本级 | ||
行政区域 | 平乡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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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登录“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年**月**日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登录“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励磊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平乡县委宣传部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乡县中华路中段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乡县中华路中段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概况
平乡县****年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登录“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PXGP****-***
项目名称:宣传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印刷品、公益景观雕塑、公益地插异形牌等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登录“惠招标”免费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在办理河北CA后,可直接登录“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者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若供应商在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 *、供应商点击“我要参与”并成功下载采购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进入“我的项目”内点击项目列表后的“操作”即可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 具体流程请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常用文件”栏目下载操作手册。潜在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或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名 称:中共平乡县委宣传部本级
地 址:平乡县中华路中段
联系方式:***********
名 称:平乡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乡县中华路中段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励磊
电话:****-*******